1.药停不得:许多疾病,像高血压、糖尿病、心律失常以及精神病等,目前尚无特效药,用药只能治其标而不能治其本。即用药时症状可减轻,一旦停药,症状又会恢复。这类疾病,大多需长期服药,甚至要终身服药,即使病情好转,也不应自作主张,随意停服。否则,其症状会像皮球一样反弹得比服药前更厉害。
2.停药等不得:某些疾病,如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扁桃体炎等,目前虽也无特效药,其用药的目的不是为了直接治疗疾病,而是让症状减轻,使身体自身的抵抗力增强来消灭体内的病毒。对这一类疾病,一旦症状消失,即可立即停药,长期滥用,不仅是一种负担,也是一种浪费,更重要的是会给肝脏带来伤害,甚至产生许多不良反应。
3.停药急不得:有些疾病病情复杂,治愈后易复发,如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癫痫病、结核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和某些慢性病等,这类疾病用药治愈后,为巩固疗效,防止复发,一般均需做一段时间的维持治疗。以溃疡病为例,一次治愈后立即停药,一年内复发率高达80%。故溃疡病治愈后,仍需做2~4月,甚至一年半载的维持治疗,方能停药。
此外,因一般药物有一定的毒副作用,若不是疾病本身的需要,当达到预期疗效后,应及时停药。任何疾病的药物治疗均应疗程足够,才能完全消除或抑制病原微生物或致病因子,帮助和促进脏器机能的恢复,达到痊愈。因此,为避免过早停药导致病原微生物的复活与繁殖;也为避免过晚停药导致毒副反应和耐药性,疾病治愈后再用药1-2天即可停药。
责任编辑: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