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规定:
①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每日巡查至少2次。②对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③查房前经治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④每次查房后住院医师应及时详细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记录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进行病情分析,提出下步处理意见和理由,全部写入病程记录,并及时送交上级医师批改。
三级查房内容:
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重点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②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人院、手术前后、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并指导住院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倾听患者的陈述;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有计划的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决定患者出院和转科。③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人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了解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