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处。
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丁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开展重大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项目:需经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论证,并经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特殊性手术须科内(科主任或科室专家委员会)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执业医师异单位、异地行医手术,需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籍医师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此外,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