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的病情千差万别,生活自理的能力也有不同。为了对不同病人给予不同的护理和照顾,对不同病情的病人,实施相应的护理和照顾的制度。国家卫生部已将其定为制度,即“分级护理制度”。
等级护理共分为4级,即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病人入院后,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护士根据医嘱进行分级护理,并分别在住院病人一览表和病人床头卡上设不同标记,护士长进行督促检查。
下面分别讲一讲不同护理级别的不同要求。
①特级护理。患者一览表卡片上角以蓝色特护标记表示。选择患者条件:病情危重、变化大、需随时观察和抢救的患者。如严重烧伤、严重创伤、大出血、休克、大手术后、五衰及气管切开等患者,根据医嘱执行。要求:应安置在抢救室或监护病房,设专人24小时护理,准备好抢救,制定特别护理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做好基础护理,及时准确填写特护记录等。
②一级护理:患者一览表卡片上角以红色一级护理标记表示。选择患者条件;病危、昏迷、高热、出血、五衰及大手术后患者生活不能自理者,根据医嘱执行。要求: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按各科疾病护理常规护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每30分钟巡视患者一次,根据病情做好记录。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或坠床等。
③二级护理:患者一览表卡片上角以绿色二级护理标记表示。选择患者条件:急性或慢性病患者不宜下床但能在床上活动或需人协助扶助下床者,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年老体弱不宜多活动者,或幼儿需要照顾者,按医嘱执行。要求:按各科疾病护理常规,保证患者卧床休息,做好病情观察和基础护理,定时巡视患者,按医嘱协助患者离床活动。
④三级护理:无需标记。选择患者条件:能下床活动、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患者,各种疾病及手术后恢复期的患者,慢性病患者;等待检查和手术的新患者,或即将出院的患者,按医嘱执行。要求:掌握患者的病情与思想情况,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患者的饮食,每日巡视两次。进行卫生宣教。
查房制度: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