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是癌症患者最不能忍受的症状。有70%以上的晚期癌症患者遭受疼痛的折磨。78%的癌痛是由癌症本身引起的,这是肿瘤在骨、神经、内脏、脑、皮肤和软组织内转移扩散造成的压迫或浸润所致。用正确的治疗,大多数患者的症状能够得到很好的控制。用药物解除疼痛只是正确治疗的一部分。
癌痛是癌症患者最不能忍受的症状。有70%以上的晚期癌症患者遭受疼痛的折磨。78%的癌痛是由癌症本身引起的,这是肿瘤在骨、神经、内脏、脑、皮肤和软组织内转移扩散造成的压迫或浸润所致。用正确的治疗,大多数患者的症状能够得到很好的控制。用药物解除疼痛只是正确治疗的一部分。但是,癌症患者因为一般状态差,或无法耐受强烈的放疗,止痛药物的合理应用就成为癌痛患者解除疼痛的最主要的治疗手段。常用的止痛药有非阿片类、弱阿片类和强阿片类止痛药及辅助性药物。非阿片类药物有阿司匹林、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若阿片类药物有可待因、氧可酮等;强阿片类药物有吗啡,度冷丁(哌替啶),美施康定(吗啡控释片)等;辅助药有安定等。
在选用止痛药时要注意按“阶梯”给药的原则。“阶梯”是指选止痛药应由弱到强逐渐使用。第一步应使用非吗啡类(代表药为阿斯匹林);第二步,使用常规非吗啡类药物无效时应用弱阿片类药物(如可待因);第三步,当以上复合用药仍不能解除疼痛时对待中度到剧烈疼痛应使用强阿片类药物(代表药物如吗啡)。另外还要注意按时给药,而不是等痛得不得了时再用。下一剂药应在前一剂药效消失之前给予,这样可以连续不断地解除疼痛。止痛药物应尽量口服。因为这种方式简单,可免除因注射引起的不适。除妖按以上原则选用药物外,还要考虑到病人的具体情况和药物特点,如吗啡有呼吸抑制作用,如果患者本来呼吸功能欠佳,再选用这种药物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另外,药物使用不当还会造成耐药和成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