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简称慢淋)临床上常用的分期方法有两种。一是1975年Rai等人提出的临床分期标准,另一个是1981年国际慢淋工作会议提出的分类标准,两者均根据慢淋的临床和实验室特征来分期,略有不同。
目前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简称慢淋)临床上常用的分期方法有两种。一是1975年Rai等人提出的临床分期标准,另一个是1981年国际慢淋工作会议提出的分类标准,两者均根据慢淋的临床和实验室特征来分期,略有不同,现分述如下:Rai’s分期标准:
0期:淋巴细胞绝对值增多,>15×109/L(1.5万/微升);
I期:0期+淋巴结肿大;
II期:0期或I期+肝或脾脏肿大;
III期:0期、I期或II期+贫血(血红蛋白<110g/L)有或无淋巴结、肝、脾肿大;
IV期:0、I、II、III期+血小板减少[<100×109/L(10万/微升)]
国际慢淋工作会议分期标准:
A期:血液中淋巴细胞≥15×l09/L(1.5万/微升),骨髓中淋巴细胞≥40%,无贫血或血小板减少。淋巴结肿大少于3个区域(颈、腋下、腹股沟淋巴结不论一侧或两侧,肝、脾各为一个区域)。
B期:血液和骨髓象同上。淋巴结肿大累及3个或更多区域。
C期:血液和骨髓象同上。但有贫血(男性血红蛋白<110g/L;女性血红蛋白<100g/L)或血小板减少[<100×l09/升(10万/微升)],淋巴结累及范围不计。
这些分期方法可使医生按不同病期考虑不同的治疗措施。一般倾向于0期病人无需治疗,而Ⅰ~IV期慢淋需给予治疗。同时这些分期方法还可用来作为监测疗效的标准,观察治疗是否能真正延长生存期,也供医生作为治疗所要达到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