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手术是治疗软组织肿瘤的主要方法。
(1)减积手术
这是针对一些无法完全切除的软组织肿瘤而采用的手术方法,术后再继以其他辅助治疗,以期改善病人的生活质量,并延长其生命。如腹膜后和肢体的纤维瘤病、神经纤维瘤病以及腹膜后巨大的侵袭性的脂肪肉瘤,可先行减积手术,继而辅加放疗,均可取得一定的效果。
(2)局部切除术
适用于良性肿瘤。对软组织肉瘤仅切除其假包膜以内的肿瘤组织,仍遗留一些“反应区”以内的卫星转移灶和跳跃转移到正常组织内的转移灶,切除范围肯定不够,也肯定会复发。
(3)广泛切除术
适用于低度软组织肉瘤,切除了包含“反应区”以外的部分正常组织,其深度要求切除深筋膜和肌肉筋膜,以切缘找不到残余肿瘤组织为准(冷冻切片)。但对高度恶性者仍不够彻底,术后依然会复发。
(4)根治手术
要求必须在肿瘤周围正常组织内进行手术。与皮肤已有粘连的软组织肉瘤,不论是原发还是复发,要求距肿瘤基地外3cm作切口,连同复发者过去的切口瘢痕一同切除。皮下组织要再向外潜行分离4~5cm或更广泛,以便施行肌肉间切除术,包括受累肌肉群从其起止点整块切除。主要神经受挤压移位或粘连时,应仔细用神经剪刀把神经外膜连同肿瘤一并切除,仍可保留神经纤维组织结构和生理功能。对主要血管要尽最大可能予以保留。一般情况下动脉壁较厚也比较容易剥离。最麻烦的是静脉,可根据条件采取两种措施:①保留血管,最大限度地切除肿瘤,仅在血管壁留有少量残余肿瘤组织,用银夹标记范围,术后体外放疗;也可当时作妥组织间后装放疗准备,同放疗医师研究导管排列方式,于术后放疗。②切除血管,再行血管移植(自体或人工),但要求要有一个良好的血管床,以利于移植血管的生长愈合。如无毗邻骨骼破坏,则仅行骨膜局部切除已足够。凡已有骨骼破坏者,则需行骨段切除术后再行修复。
(5)保肢体肿瘤段截除术
对于位于肢体近端的软组织肉瘤,可采取保留肢体大部切除肿瘤的方法。此法用于临床已久。首先是Tikhor-Linberg肩胛带切除术,以后发展到用于下肢的模仿手术:①Tikhor-Linberg肩胛带整块切除术,适用于肿瘤累及肩胛骨、肱骨头及骨外端的情况。切除肩胛骨、肱骨上段及锁骨全部或外侧部分,保留上肢的血管和神经,不影响肘、腕关节的功能。②骨盆部分切除术。适用于髋关节周围的软组织肉瘤,切除部分盆骨及股骨上段,保留下肢的血管神经,不影响膝关节和踝关节活动,惟不能负重,仍需借助拐杖行动。
(6)截肢术
包括各种长骨中段截肢术及各关节解脱术。适用于肢体的巨大肿瘤并累及重要神经、血管,伴发溃疡、感染、出血而又无法控制;或因肿瘤毒性反应、剧烈疼痛危害病人生命安全;或因肿瘤引发毗邻病理性骨折,已失去活动能力;或因过去曾行远段截肢,现又有肿瘤复发及区域淋巴转移,已无法用根治手术或其他方法挽救时,方可考虑选用截肢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