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典型违法药品广告警示,涉及14个药品,上述产品主要存在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夸大疗效、利用患者名义对产品疗效作证明、非处方药未经审批发布等违法行为。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宝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典型违法药品广告警示,涉及14个药品,上述产品主要存在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夸大疗效、利用患者名义对产品疗效作证明、非处方药未经审批发布、非处方药未按批准内容发布等违法行为。
本次被警示的药品有: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迈道通迂牌益脑复健胶囊、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溶栓脑通胶囊、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的菊明降压丸、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的乌金口服液、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味螃蟹甲丸-青藏黑药、北京市恒通制药有限公司的冠通片、吉林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的心舒胶囊、吉林省辉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心脑康胶囊-99心脑康、广西平南制药厂的前列清茶、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的山楂降压丸-辛普露、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的茸杞补肾健脾茶-延生护宝茶、河北金牛制药有限公司的特灵眼药、陕西立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参味补肾合剂、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的薏辛除湿止痛胶囊。